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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公开受害人完整笔录,案情经过令人难以置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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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公开受害人完整笔录,案情经过令人难以置信-第0张图片

  (以下笔录来源于真实案件笔录)

询问笔录

时间:2018年9月12日21时59分至2018年912日22时56分

地点:终骗派出所

询问人:二呆         工作单位:终骗派出所

记录人:二八         工作单位:终骗派出所

被询问人:曾姬玲  性别:年龄:24 出生日期:1994年3月8日

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:居民身份证:372189199403089527

居住地:广东省深港市平安区团结巷幸福村8栋303室

问:我们是S市公安局终骗派出所的二呆和二八,现依法向你询问有关问题,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、证言,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,要负法律责任,你听明白了吗?

答:我听明白了。

问: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《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》给你阅读,你如果不识字,我们可以给你宣读,你对你的权利义务是否清楚?

答:清楚了。

问:你的个人基本情况?

答:我叫曾姬玲。今年24岁,身份证号:372189199403089527,在宇宙至尊五金贸易公司工作。

问:你的家庭情况?

答:父亲:曾沙毕,56岁,务农;母亲:郝舞织,54岁,务农;哥哥:曾聪明,36岁,在一个公众号当演员。

问:你今天为何来到派出所?

答:我被人骗了两次,今天前来报案。

问:你被骗了多少钱?

答:第一次被骗了62860元,第二次被骗了11640元,一共损失了74500元人民币。

问:请详细叙述你的第一次被骗经过。

答:2018年9月8日晚上7时35分许,我在外面玩手机的时候,看到一个QQ群有人在发布兼职刷单的消息,然后我就添加了对方为好友,对方昵称:金牌客服-小薇。

9月9日14时30分许,我在公司电脑上向对方询问如何在网上兼职刷单。金牌客服-小薇就在QQ上发了一份《兼职申请表》和刷单流程给我,要求我填写完后,再发回给她。

于是我在上面填写了我的姓名、年龄、职业、联系电话、支付方式(上面有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支付,我选择了支付宝支付)。

我填写完毕后,客服说我的兼职申请通过审核了。随后客服发给我一个网上刷单任务和刷单教程,还发给我一个QQ二维码要求我添加对方为好友,我就加上了这个名字叫“美美服饰13”的好友。

随后客服给我发了一个京东链接,是一条很好看的裙子,告诉我加入购物车,但不要直接付款。

然后发给我一个付款二维码,说这样可以避免被查到。我扫码支付了119元,随后支付宝收到5元佣金及退还的定金119元。

接着客服又一次性给了我三个任务,第一个是2380元,第二个是2880元,第三个是14400元。她说这三个任务要全部完成之后,才能把本金和佣金一起返还给我。

问:你是如何完成这三个“任务”的?

答:第一个任务我是通过发送QQ红包的方式,发了2216元。第二个任务,客服让我加入了一个微信群,通过红包的方式,发了2280元(11次200元,1次80元),第三个任务,我通过手机银行app,向对方的银行账号(农业银行:622848184949789,户主:王富贵)转了14400元。

问:然后呢?

答:我完成这三个任务之后,客服说账号有问题,还要求我重新做第三个任务,用微信收付款。我又用微信收付款,向微信(昵称:吴有财)付了14400元。客服说卡单了,我就又付了两次14400元。客服让我等一下,我等了好久都没有收到返款和佣金,后来我被拉黑了。第一次被骗就是这样。

问:你为什么要听从对方多次转账?

答:对方告诉我,如果不继续执行任务,之前的钱也退不回来。我没办法,只能继续转账。

问:你是否有保存与对方的聊天记录?

答:客服叫我做完任务之后,把聊天记录删除掉,这样不会被官方网站发现了。

问:你为什么害怕被官方网站发现?

答:因为我知道“刷单”是一种弄虚作假不合法的行为。

问:明知不合法,你为什么还要去“刷单”?

答:因为刷单这种方式很轻松,我想多挣点钱。

问:你第二次被骗是在什么时候?

答:我第二次被骗是在第一次被骗1天后,也就是9月10日。

问:详细说一下你第二次被骗的经过?

答:2018年9月10日上午10时25分许,我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,内容是:“警方提示:近期公安部严厉打击网络诈骗,广大群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,如遇诈骗:刷单兼职,请及时联系网警报案QQ:78496010。请保留转账凭证,联系警方冻结对方账户。回T退订。”

因为我刚刚被骗过,所以就加了这个QQ号(昵称是:网络报警中心)并咨询对方,对方让我提供我的姓名、身份证信息、联系方式、被骗的时间、被骗的方式、被骗的总金额。我发过去后,对方告知我备案成功,要求我保持电话畅通,耐心等待案件调查。

问:请接着说?

答:当天下午14时30分许,我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自称是网络报警中心的警员刘明(警号:438721),要求我配合他冻结对方的资金。随后刘明在电话中说他通过支付宝发了一个警员冻结系统链接给我,要求我在系统上申请冻结退款。

于是我提交了转账记录以及刘明给我的冻结编号(刘明L293841),随后刘明在电话中问我被骗经过,还问我银行卡里剩多少钱?然后通过“警员冻结系统”发给我一个二维码,要我识别并支付报警中心2910元人民币。

我扫过之后,刘明说操作不对,要再扫一次。系统发了一个信息过来说“已经冻结成功、款项将在48小时内返还”。

问:款项最终有否返还?

答:到了9月12日晚上18时许,我发现钱还没返回给我,于是我打电话给警员刘明,问他为什么还没到账?刘明说他要查一下,过了一会儿他告诉我,因为我第一次操作失误,导致警员冻结系统出错,有两笔款项被拦截。

要我到银行柜员机取5820元人民币,用无卡存款给一个账号(工商银行:6212262203156484,曹有前)。我操作存款成功后,警员冻结系统发消息给我说:款项两个小时后到账,请注意查收!

问:后来呢?

答:后来刘明就联系不上了,我就过来报警了!

问:你为什么相信对方是警察?

:因为他主动联系的我,问我是不是被骗了。这件事,我没有告诉过其他人。我太想追回来被骗的钱了。

问:你有没有在路上看到过防诈骗的宣传海报?

答:之前没见过,后来发现满大街都是“防诈骗”宣传。

问:派出所有无到你公司进行防诈骗讲座活动?

答:有的,但当时我在加班没有去听。

问:你还有什么补充?

答:没有了。

以上笔录我看过,和我所说相符!


注:以上笔录改编自真实案件笔录,人物姓名均为化名,全部号码均为虚构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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